人妻出牆找漢子遭逮 姦夫詭辯「夫妻協議各玩各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阿成(化名)指控,妻子咪咪(化名)因整骨而認識另名男子阿維(化名),沒想到妻子與阿維竟自2023年12月開始交往,2人不僅共赴溫泉酒店約會,還以「寶貝」互稱,直到他開啟夫妻共用的硬碟看到證據,才知道自己被戴綠帽,因此對阿維提告求償400萬元,不過阿維辯稱,是阿成與咪咪有協議彼此「各玩各的、互不干涉」,他並未侵害配偶權,全案最後經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判阿維應賠償阿成18萬元較為適當。
阿成在判決主張,妻子在2022年年底因整骨認識阿維,結果2人在2023年底就開始交往,平常不但相約出遊、入住溫泉酒店約會,甚至拍攝擁抱、接吻等親密合照,平時還會以「寶貝」互稱,並會傳送「愛你」、「想你」等訊息,直到他開啟與妻子共用的硬碟,才知道被戴綠帽,決定對阿維提告。
阿維遭告後先提出質疑表示,「配偶權」是否為《憲法》上或法律上保障的權利,接著又語出驚人說,阿成與咪咪曾有協議「各玩各的、彼此互不干涉」,強調是阿成先同意默認配偶的交友自由,他未侵害配偶權。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參照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判決先例意旨,夫妻一方若與婚姻外第三人發生親密行為,即是侵害到另一方配偶權,當事人自然可以依法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阿維所質疑「配偶權」是否為《憲法》上或法律上保障的權利,顯然不足採信。
至於協議「各玩各的、彼此互不干涉」的部分,阿成表示,他是不反對妻子交朋友,並不是同意妻子「交男友」,而且妻子在另案中已被法院裁定應賠償他15萬元,「我根本沒有同意妻子可以跟其他異性交往。」
法官表示,阿維與咪咪搞曖昧,這部分有2人的合照、對話紀錄為證,他雖然矢口否認交往,但從上述證據看來,2人顯然已經不是普通朋友關係,最終未採信他的說詞,並裁定他應賠償阿成1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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