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協會款項挪私用 身障關懷協會理事長等3人羈押禁見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發生協會款項遭侵占挪為私用案,士林地檢署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台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並將陳姓理事長等3人約談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陳女等3人涉犯偽造文書、公益侵占、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今(22)日裁准。
士檢表示,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理事長陳女,以及2名蕭姓協會人員,自111年至今,涉嫌侵占協會款項而挪作己用;檢察官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陳女等3人到案,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士院裁定認為,被告3人涉犯刑法之行使偽造私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公益侵占罪、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依卷內資料,有事實足認被告3人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有事實足認其等有反覆實施加重詐欺取財罪之虞,士院審酌被告3人所為惡性重大,侵占之公益款項高達3800餘萬元,對社會危害嚴重,為利後續檢警偵查順利,且避免被告再犯,權衡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及被告3人人身自由之限制後,認有羈押之必要,故裁定被告3人自 114年4月22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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