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民意兩極!他揭「存活下來」關鍵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日前稱罷團是「社會邊緣人集合體」,引爆民意炸鍋,而罷免他的二階段連署書已完成造冊,於23日上午送往基隆市選舉委員會,為全台壓軸送件的罷免藍委案,經統計連署總份數為3萬7533份,衝破法定門檻達123%,順利取得三階門票。而民意對於大罷免一事的立場兩極,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則認為,「反被罷,合理!反罷免,何必」?
黃暐瀚表示,再過2個月,台灣即將進入從未有過的「大罷免」投票,不少網友來信詢問說:「罷免這麼過分,你怎麼不反對?」也有網友疑問說:「大罷免是為了救台灣,你怎麼不站出來?」黃暐瀚趁著這次把他的態度與想法跟大家報告清楚,「面對合法合憲的公民權,既不會鼓吹,也絕不會反對」。
黃暐瀚進一步指出,首先,罷免的基礎來自憲法第17條,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都是人民的權利,叫他「反罷免」等於是要他「反公民權」,試問這樣主張的網友,會「反選舉」嗎?黃暐瀚舉例,因為懷疑選舉有諸多不公平,也不信任中選會,所以乾脆不要選舉好了,會嗎?顯然不會。
黃暐瀚續指,第二種叫「反大罷免」,有人說:「一次提35席,根本政治惡鬥!是要消滅在野黨。」他也說明,這個論述的核心不在「罷免」,因為合法合憲,而在「大」一次提多席立委。然而,一次罷幾席才叫「大」?如果一次罷35席算「大」,那一次罷「15席」大不大?該不該?合不合理呢?
「所以,如果把多席次罷免,直接當成『惡罷』,那連署過程偽造文書,能不能也算一種『惡罷』?」黃暐瀚直言,他的結論是「反被罷,合理!反罷免,何必?」努力論述自己無愧選民託付,值得大家繼續支持當立委,順利從罷免案中存活下來,才是正辦,一直在那邊論述不該提罷免,有什麼意義?憲法17條明定的公民權,喊一喊就會變成違憲嗎?
此外,黃暐瀚也提到,2021年10月23日陳柏惟被用7萬7899票罷免成功,同一天有7萬3433票投下「不同意」,罷免票數甚至比陳柏惟的當選票數11萬2千票,還要少了3萬5千票,這樣明顯用「少數新民意」否決「多數舊民意」的罷免,按照規定,一樣是罷免成功。
黃暐瀚強調,總不能罷免別人的時候,叫「民主的勝利」、「人民的勝利」,現在要被罷了,就說是惡罷,就要喊冤。那假設「台北雙吳」吳思瑤、吳沛憶,最後也被罷掉的時候,那算是惡罷?還是民主的勝利呢?不管惡罷、善罷,都是罷,與其「反罷免」,不如「反被罷」,努力論述為何不該被罷?努力讓支持者踴躍出來投不同意票!「反被罷」,才是眼前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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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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