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延期宣判 律師:力爭無罪恐有難度

新竹市長高虹安2020年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因虛報助理加班費,詐領46萬30元,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4名助理,台北地院原定24日上午11時宣判,但凱米颱風來襲攪局,台北市停止上班,將順延至25日宣判。律師認為,高的辦公室主任及助理都認罪,坦承是受高虹安指示而浮報加班費,高虹安要力爭無罪,恐有難度。



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高虹安遭對手林耕仁爆料詐領助理費,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46萬30元。最後高虹安仍獲得9萬8千多票,當選新竹市長,後經歷檢調搜索,檢方以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一審原訂24日宣判,由於颱風緣故,延至25日宣判。



台北地院表示,如果24、25日連續停班停課,將順延到26日宣判,時間原則上維持表訂的上午11時。



根據《地方制度法》,縣市首長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一審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將停職,若經二審改判無罪,則可復職。高虹安身為民眾黨唯一地方首長,是否因立委期間的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停職,備受各界矚目。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高虹安前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助理陳奐宇及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前助理王郁文與高虹安否認犯罪。



律師指出,本案攻防焦點在於有無浮報助理加班費?助理費流回公積金是否屬於當事人間合意捐贈?公積金的帳戶由誰來保管、支用?高虹安若真有與助理共同浮報每月薪資及加班費,則「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應會同時成立。



去年8月,高虹安遭北檢起訴,民眾黨中評會去年9月18日依黨的「廉政準則」,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前,都不得聲請恢復黨權。可是,民眾黨去年將「廉政準則」與「紀律評議裁決準則」合而為一,高虹安涉貪若一審有罪,可能繼續維持停權處分或開除黨籍。



此外,名嘴徐嶔煌2022年於電視政論節目,惡意編造不實言論妨害當時投入新竹市長選戰的高虹安名譽,經新北地院審結,認為名嘴所述確為不實,判須賠償10萬元。高虹安表示,謝謝法院還予公道,賠償金已全數捐出予新竹市消防局,用以購置電動車滅火設備,守護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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