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 是憲政惡例或必要救濟?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朝野持續對峙。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依照時程推估,賴總統最遲須在23日公布,最晚過年前法案就會生效。目前行政院不放棄構思各種救濟手段,但若提預防性權利救濟,已遭在野立委批評是毀憲亂政,另有綠委拋出「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恐怕也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憲訴法》覆議案遭否決,朝野爭議焦點進一步延伸至行政院與大法官是否應以「自提暫時處分」作為救濟手段。此舉不僅挑戰台灣的憲政框架,也讓「球員兼裁判」的批評再度浮現,成為政治與司法權限邊界的一大爭議。



針對覆議案遭封殺,行政院目前規劃了三條救濟路徑:包括法案生效前的「預防性權利救濟」、法案公布後但生效前的釋憲聲請與暫時處分,以及生效後的正式釋憲聲請。然而,最受關注的還是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這項可能的「創新」作法。



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一事,目前僅停留在綠營內部討論層面,但其引發的反彈已迅速擴大。在野黨認為,司法權的核心原則是不告不理,大法官若主動介入,形同變相行使行政或立法權,恐造成憲政危機。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若大法官自提暫時處分,將是全世界憲政史上的惡例,徹底破壞司法中立原則。她形容此舉是「球員兼裁判」,意指司法本應保持中立,被動處理爭端,但大法官若主動提出處分,將被視為過度介入政治,甚至成為行政權的工具。



李彥秀抨擊民進黨執政下的憲政操作,稱之為「憲政獨裁」。她認為,民進黨的行為是在挑戰台灣憲政制度與民眾容忍的極限,將司法工具化,目的是鞏固權力,實現「綠色威權帝國」的目標。對於賴清德遲遲未補提大法官人選,她直指這是執政黨為維護自身利益的私心,未拿出誠意解決司法體制問題。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表示,「預防性權利救濟」的概念違反台灣現行憲政體制。台灣的違憲審查制度必須在法律正式生效後才能啟動,行政院若執意提前進行,將導致憲政運作失序,削弱法律的權威性與穩定性。



如果為了反對新版《憲訴法》,不惜賠上憲政機制的正常運作與政治權力的制衡,恐怕因小失大。按照憲政原則,司法應保持中立,避免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然而,當法律程序與政治現實發生碰撞時,執政黨尋求救濟途徑的過程中,難免讓人懷疑其是否越界干涉司法,進一步破壞三權分立的平衡。



民進黨做為執政黨,應正視外界對司法體系的疑慮,透過更透明的程序解決問題,而非倉促推動可能引發更大紛爭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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