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補助款逼就範 行政院權力傲慢踐踏法治

當一個民主政府,不再依法行政,而以「追加預算」作為要脅的手段,任意挪用、刪減原本屬於地方政府依法該獲得的資源時,所謂的「法治」恐怕已淪為一句空話。行政院此次強行刪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達四分之一,再以要求追加預算方式「釋放補助款」,此舉不僅違法,更是對民主制度最赤裸的挑釁。



依據《預算法》與《地方制度法》,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屬「法定義務支出」,行政機關不應恣意增減。事實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於3月2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明令公布,對地方補助款「照列」通過,未刪一毛。換言之,給地方政府的補助金依法已確定,行政院理應無權擅自扣發。



如今行政院卻無視憲政程序與法定預算效力,僅憑內部公文,片面通知地方政府大刪25%的補助款,並以「中央政府總預算遭刪」為藉口作為刪減補助的理由。此行為於法無據,已遭台北市長蔣萬安等部分縣市首長提起訴願。無論藍綠首長,對於行政院把對國會刪減其預算的不滿,拿地方報復,都喊話將嚴重傷害地方的社福等經費。



面對各縣市政府群起反彈,行政院竟荒謬的要求立法院通過636億元的追加預算來換,不僅替自己違法刪減補助的行徑找台階下,更是赤裸裸地拿地方所需以及民眾生活威脅、情勒。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行政院行徑根本就是「擄人勒贖」。



台中市長盧秀燕直指核心,這筆錢已經由立法院通過預算,一毛錢都沒刪,「完好無缺就在行政院」,不曉得行政院為何不發放,錢就在行政院裡面,趕快依法撥款就好了。依法一般性補助款須按年度預算全數撥付,根本無須追加、也無權刪減。若中央政府預算出現問題,理應依法提出調整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而非私下動手腳,藉口「財政困難」而扣留他人之合法財源。



更令人憂心的是,行政院此舉開了極壞的先例,一旦中央政府可以無視國會決議、擅改預算、要脅地方,則今後任何地方建設、民生經費,皆可能淪為政黨鬥爭的籌碼。這種以權力壓制制度、以追加預算為政治談判工具的做法,無異於「財政綁架」。地方政府將再也無法預期自身財源,也將被迫在「聽命」與「斷炊」之間二選一。



諷刺的是,民進黨標榜「民主」,卻屢屢大開民主法治倒車。行政院長卓榮泰身為政府首長,本應為憲政守門人,如今卻公然違法施政,以政治操作掩蓋財政操弄,實屬背叛選民託付之舉。民主政治難免有權謀角力,但民主的根基建築在「依法而治」,而非「以我為法」。當政府開始用行政命令踐踏立法權,當預算變成要脅工具,當憲政程序被權力傲慢所扭曲,民眾所依賴的制度保障也將隨之瓦解。



今天是補助款,明天可能就是社福、醫療、教育預算。此風不可長,此例不可開。這不只是預算問題,而是台灣法治底線豈能臣服在政黨權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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