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人數不足無法審換照 NCC:三台、公視、警廣、中廣等廣電恐面臨停播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交通部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圖/資料照片,圖源:台灣好新聞編輯部拍攝)
行政院先前提出新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選,因對部分人選適任與否有疑慮,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聯手封殺相關提案。NCC今 (5)表示,由於該委員會委員人數目前不足,總額未過半,無法作成廣電業者換照與否決議,將對今(2025)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影響。經NCC盤點,計有4家無線電視事業(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台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
NCC說明,按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惟目前因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故尚無法作成換照與否之決議。
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若4家業者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台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台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倘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甚鉅。
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下稱有廣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9個頻道)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台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
NCC強調,將於本(2)月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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