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邁向非核家園 賴清德強調核三2號機不會直接延役

立法院會昨天完成《核管法》的三讀修正,正式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從執照生效日起計算,最長可延長20年,同時放寬了重啟的相關條件。總統賴清德今天(14日)表示,過去民進黨在少數時期,透過朝野共識推動「非核家園」入法。即便依照立法院新通過的《核管法》,核三廠2號機仍無法在未經實質審核的情況下,直接延役或立即重啟。他也表示,政府對於新型核能技術持開放態度,但政策調整仍需滿足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3大前提。
賴清德進一步說明,根據現行法規,核三廠2號機作為最後運作的核電機組,將於本週六(17日)正式除役,象徵台灣邁入「非核家園」的新時代。他回顧「非核家園」的推動歷程,強調國內外事件與民主運動的交互影響,例如1979年的三哩島事件、1986年的車諾比核災,以及2011年的福島事件,皆激發台灣社會透過公民運動形成朝野共識,推動非核政策。
賴清德還提到,早在2002年他擔任立委時,就與賴勁麟委員共同提案制定《環境基本法》。儘管當時民進黨在中央執政,卻未在國會佔多數,但依靠朝野共識,成功將「非核家園」納入《環境基本法》第23條,成為國家的政策目標。
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時任總統馬英九宣布核一、核二及核三廠不再延役。2013年的309廢核大遊行,更凝聚全台各地超過20萬人上街高喊「終結核四、核電歸零」,反核主流聲浪不斷高漲。最終在2014年,馬英九與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決定將核四封存。
針對核能政策,賴清德表示,無論是「終止」、「延役」或「重啟」,各國在面對核能議題時,都需經過嚴謹的科學驗證與社會共識,並編列龐大預算支應。昨日,立法院在核三廠除役前4天通過《核管法》修法,將核電廠的使用年限由原本的40年延長至60年。
他強調,儘管《核管法》已經通過,但核三廠2號機仍無法在未經審查下「直接延役」或「立即重啟」。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緣政治挑戰與貿易體系不確定性的衝擊,能源安全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一環。政府現階段的目標在於穩定供電、發展多元綠能。
賴清德表示,面對各機組即將除役的時程,政府已提前做好準備。即便核三廠2號機除役後,今年仍有大潭7號機、興達新1號、2號機與台中新1號機等大型燃氣機組陸續上線,裝置容量達480萬瓩,遠超過核三廠2號機的95萬瓩,達到五倍之多。此外,再生能源的發展,包含風力、太陽能比例提升,以及抽蓄水力和負載管理等調度手段,也確保了穩定的電力供應。
在供電現況上,賴清德指出,只要打開手機搜尋「今日電力資訊」,即可看到核電占比不到4%,而太陽能、水力與風力等綠色能源的比例則達到將近30%。目前的備轉容量率更是達到27.91%。
他進一步強調,這顯示台灣現階段並無缺電問題,供電穩定,依台電預估,即便未來人工智慧產業蓬勃發展,台灣在2032年前仍可維持穩定供電。此外,台灣的空氣品質也在改善,自2013年核一、核二廠陸續停機後,並未影響空氣品質,PM2.5年平均濃度從2013年的24.0降至2024年的12.8。
賴清德最後強調,政府對於核能議題一貫保持開放的態度,未來的新技術也將持續探討。然而,任何政策調整仍需建立在「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3個基礎之上,並透過科學嚴謹的程序來保障核安,以務實的態度面對核廢問題,並透過民主機制凝聚社會共識,讓台灣持續邁向更安全穩定的未來。(責任編輯:殷偵維)
(延伸閱讀:行政院編200億穩定高教 葉丙成:3年不漲大學學雜費!)
- 記者:上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