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興山莊案」遭追徵32億元 北高行撤銷黨產會處分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3年前認定,國民黨取得作為黨內機構革命實踐研究院使用的前中興山莊土地,是透過非政黨本質收入購置,屬不當取得財產,要求國民黨追繳32億餘元。不過,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黨產會處分,判決結果仍可上訴。
此案起因是一名民眾葉頌仁,多年前向黨產會陳情,指稱其父葉中川在1964年間被迫將位於台北市文山區、面積共約6017平方公尺(1820坪)的9筆土地,以賤價移轉登記給國民黨中央及革命實踐研究院,認為屬於國民黨的不當黨產;而之後該筆土地又被轉賣給元利建設,葉頌仁認為這等同元利建設以不相當的代價取得土地,請求黨產會調查。
經黨產會調查,認為國民黨非以政黨本質財源購地,又已將土地轉手,不具返還可能,故向國民黨追徵32億375萬8986元;元利建設則另與黨產會達成協議,以捐贈方式支付8億1340萬元。但國民黨不服黨產會的調查結果,遂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該筆土地於2016年《黨產條例》公布時,就已非國民黨所持有,不屬於「現有財產」的範疇。法院指出,《黨產條例》僅適用於尚存在的不當財產,若已轉手或不具持有關係,則不適用追徵處分。
此外,北高行也指出,黨產會雖主張國民黨取得土地的方式違反正當性,但並未明確說明國民黨究竟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土地,並且也沒有扣除國民黨取得土地的對價,就直接全額追徵32億餘元,難以認定為合法行政處分,因此撤銷處分,判定國民黨勝訴。(責任編輯:呂品逸)
(延伸閱讀:國民黨贏了!大孝大樓遭認「不當黨產」追繳7.8億 黨產會敗訴理由曝光)
- 記者:上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