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2年5月10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2年5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草案。(金管證交字第1120382153號)-- 預告期間:2023.05.11~2023.06.09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施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30

參、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新光四年到期美國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新光四年到期美國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為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包括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及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發行,自112年5月9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符合金管會所訂外國債券信用評等等級規定之美國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60%(含)。

該基金之存續期間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至屆滿4年之到期日當日。該基金成立日之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並自成立之日起90日後即開放買回,買回費用為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2%並歸入基金資產。

「新光四年到期美國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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