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交通罰單多引民怨 嘉市議員質疑開罰目的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批交通罰單多引民怨 嘉市議員質疑開罰目的
嘉義市議員孫貫志今質詢指出,交通違規開罰件數偏高,質疑警方開罰目的/陳致愷攝影

嘉義市去(112)年交通罰單10萬多件,市議員孫貫志今(14)日質詢指出,扣除未滿18歲者,嘉義市設籍人口約20萬人,交通違規開罰件數偏高,質疑警方開罰單目的。孫也提到民眾罰單申訴比例超低,認為警方應依行政程序法,就當事人不利及有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以降低民怨;警察局長沈炳信說,交通執法不是為處罰,道安條例以宣導為目的,開罰單沒分紅、獎金;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說,未來會多站在民眾角度思考。

議員孫貫志今總質詢要求現任公關科長、前交通隊長簡政哲,及交通隊業務組組長陳明桐列席備詢。孫貫志表示,嘉義市設籍人口26萬人,扣除未滿18歲約20萬人,112年扣除停車費逾期未繳者1萬8千多件,交通違規共有10萬多件,平均每2人有1人收到罰單,數字高得驚人,但行人事故並未減少,引發民怨。

孫貫志也提到,有民眾陳情交通罰單申訴,及打行政訴訟的問題,對民眾而言,花律師費、專業能力不足等都是困擾,所以打行政訴訟的更少,加上有民眾反映員警開單時的態度不佳,他認為警方應站在民眾角度思考,否則累積大量民怨,都是從交通違規而來。

交通隊業務組長陳明桐說,去年540件交通申訴案,申訴成功部分,科技執法7件,一般交通違規4件,未來針對交通違規灰色地帶,會站在民眾立場通盤考量;警察局長沈炳信說,開罰是為了宣導及教育,對於員警執法態度,會進一步了解。

孫貫志也舉民眾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最後判定原處分於法無據,應予准許撤銷罰單處分的例子說明,他認為警方未依行政程序法第9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質疑警方開立交通罰單的目的。

沈炳信說,道安條例是以宣導為目的,交通執法目的在安全及教育,警方開罰單沒分紅、獎金,也沒訂定業績目標;陳明桐說,未來交通違規開罰部分,針對民眾有利不利的部份,都會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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