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可向金管會申請試辦「財務評估模型」取代現行辦理無擔保授信業務之月收入評估方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於113年7月16日宣布促進金融科技發展五大策略,包括「擴大容錯空間,加大創新領域」,以大幅放寬銀保證業務試辦範圍,加大創新實驗範圍與力度。本案即為大幅放寬銀保證業務試辦之第一案。

目前金融機構於辦理無擔保授信案件時,對於借款人月收入之評估方式,多係以客戶之財力證明文件作為判斷客戶收入之重要參考。金管會表示,隨著金融科技及大數據分析之發展,近年來已有銀行建置大數據分析模型以評估客戶還款能力,或是建置財務評估模型以衡量客戶月收入,以解決部分客戶不易提供財力證明文件之情形。為順應金融科技之發展趨勢,金管會鼓勵銀行以試辦方式提出可取代現行實務徵提財力證明文件之金融創新方案。

鑒於我國於94年間發生卡債問題,部分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金額較高,造成每月須還款金額有超逾其還款能力之情事,並引發後續社會問題。為協助民眾依自身財務狀況,進行必要之消費借貸,避免其過度擴張信用,金管會當時參酌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於94年12月19日訂定「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22倍」(簡稱DBR22倍)規範,並要求金融機構於核給借戶額度時,應考量該借戶於全體金融機構之授信額度,並確認申請人之實際收入狀況,以避免增加信用風險。

金管會表示,近期已有銀行依「銀行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規定申請財力評估模型試辦,金管會將依程序辦理審查,後續並將視銀行試辦結果研議檢討相關規定。

金管會並表示,類此月收入評估方式之試辦案件是金融科技試辦案之開始,金管會鼓勵金融業者可以此為例加速創新,持續於各業務面向積極發展金融科技,以提升金融業務效率並落實普惠金融。

聯絡單位:銀行局信託票券支付組

聯絡電話:(02)8968-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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