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富宇文匯」建案廣告不實! 盛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罰120萬元及方圓不動產有限公司罰4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10年1月20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0)日第1524次委員會議通過,盛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盛裕公司)及方圓不動產有限公司(下稱方圓公司)銷售新竹市東區「富宇文匯」建案(下稱案關建案),於廣告「B5(A3)傢俱配置參考圖」及「B3(A5)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劃有虛線之陽台空間規劃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盛裕公司新臺幣120萬元罰鍰、方圓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建案整體廣告內容予人印象為購買者得依廣告所呈現,將原陽台空間規劃為臥室等室內空間並合法使用,而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但據新竹市政府之專業意見,該虛線空間之用途於竣工圖上為陽台使用,倘日後欲變更做為臥室(居室)使用,應依建築法第73條規定向該府提出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許可,無法變更者應恢復原核准用途使用。據此,購買者未能於交屋時獲得或合法享有案關建案廣告所示之臥室空間使用,故該建案廣告之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該建案之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0)日第1524次委員會議通過,盛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盛裕公司)及方圓不動產有限公司(下稱方圓公司)銷售新竹市東區「富宇文匯」建案(下稱案關建案),於廣告「B5(A3)傢俱配置參考圖」及「B3(A5)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劃有虛線之陽台空間規劃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盛裕公司新臺幣120萬元罰鍰、方圓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建案整體廣告內容予人印象為購買者得依廣告所呈現,將原陽台空間規劃為臥室等室內空間並合法使用,而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但據新竹市政府之專業意見,該虛線空間之用途於竣工圖上為陽台使用,倘日後欲變更做為臥室(居室)使用,應依建築法第73條規定向該府提出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許可,無法變更者應恢復原核准用途使用。據此,購買者未能於交屋時獲得或合法享有案關建案廣告所示之臥室空間使用,故該建案廣告之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該建案之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 記者: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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