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非都市土地違規使用陳情 落實檢舉實名制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縣府地政處表示,隨著教育普及與法治觀念提升,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在取締違規土地使用方面,除依靠各級機關相互通報立案查處外,也開放民眾陳情與檢舉告發,透過公私部門間的合作,打擊縣內違規使用樣態,保障縣民合法使用土地之權利;然而在實際執行面,檢舉制度卻常淪為特定人士牟利或民眾之間相互報復的手段,大量匿名檢舉案件,拖慢行政效率、加重公務人員業務負擔,造成行政資源被不當占用。

縣府地政處長唐仁梂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174條第1項規定,人民陳情案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受理,今年度南投縣所收到檢舉案件約200餘件,其中有大量案件為重複檢舉,為提升行政效率,也避免機關淪為特定人士打手,地政處在收到有關土地使用違規件舉案件後,將會先核實檢舉人相關資料,檢舉人資料不完整的案件,將予以駁回不受理。

地政處提醒民眾,對於資料完備的案件,機關仍會受理並依相關規定處置,此舉主要是提升機關受理民眾陳情案的行政效率,並遏止不當檢舉的情形,要避免被檢舉最根本的方法是合理合法的使用土地,對於受理人民陳情案件的作業流程及後續處置方式,未來縣府將會持續做滾動式修正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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