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大樹區久堂路道路拓寬工程」公聽會(第1場)。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大樹區久堂路道路拓寬工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
見。
二、時間:民國114年2月6日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高雄市大樹區公所2樓第1會議室〈高雄市大樹區龍目路158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
開公聽會事宜。
- 新聞關鍵字: 高雄市
- 記者: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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