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做手遊外掛賺469萬元挨廠商告 法官「當庭試用」認未侵權判無罪

高雄男做手遊外掛賺469萬元挨廠商告 法官「當庭試用」認未侵權判無罪
高雄市葉姓男子盯上熱門手機遊戲人氣,開發遊戲輔助程式與外掛,推出1年半後販售牟利469萬元。遊戲廠商以擅自重製圖像提告侵害著作財產權,遭法官認定罪證不足,判他無罪。(示意圖/翻攝pixabay)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一名葉姓男子盯上熱門手機遊戲人氣,開發遊戲輔助程式與外掛,推出1年半後販售牟利469萬元。遭遊戲廠商以擅自重製圖像提告侵害著作財產權。高雄地院法官實際下載遊戲並使用該外掛後,認為單獨執行輔助程式不會出現遊戲公司製作之圖樣,依罪證不足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葉男是某網路商店、輔助外掛助手的負責人。他為了賺錢牟利,盯上多款熱門手機網路遊戲,製作遊戲外掛輔助程式在網上販售,並根據使用的期限不同,收取300元至6600元不等的費用。因在玩家間風評勝家,短短18個月販售外掛便累計469萬餘元收入。

遊戲公司發現後進行蒐證,發現打開遊戲、外掛時,會跳出遊戲名稱等字型繪畫,因此指控葉男未經授權擅用遊戲圖示牟利,遂向調查局檢舉。台南市調查處獲報後搜索調查葉男住處,並將他移送法辦,由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時,葉男辯稱外掛程式執行時,彈出的對話框上雖出現手機遊戲ICON圖示,但這部分並非他寫入外掛程式,而是系統自行產生。葉男的辯護人更主張,實際執行輔助程式時,並未出現手機遊戲美術著作等語。

法官開庭時,當場請人直接啟動葉男開發的程式,發現使用者單獨執行輔助程式功能時,並不會出現手機遊戲圖示;而在遊戲模擬器內執行時,雖會跳出含有手機遊戲圖示的對話視窗,但這是模擬器系統設計的「超級使用者權限」所導致,並非被告開發程式所為。

法官經過審理後,認為依照卷內證據,無從認定葉男設計的外掛程式執行時,會跳出手機遊戲廠商之美術著作,也沒有證據認定在模擬器上執行遊戲、外掛程式時,跳出含有遊戲字型繪畫的視窗等情況是葉男所為,因此依罪證不足,判葉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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