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正式公告
經濟部完成「中華民國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之審定作業,公告內容與草案相同,整體上維持多元設置誘因,包含費率水準及各項獎勵及配套機制,用以持續發展各類再生能源推廣設置。其中,相較113年度,太陽光電屋頂型1瓩以上不及10瓩級距躉購費率與113年度第二期持平,其餘分類級距微幅調降;小水力發電新增1-100瓩費率級距,反映規模成本差異;另躉購費率之各項獎勵及配套機制,則全數延續。
114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詳如附表),公告重點如下(同草案):
一、太陽光電:區分上下半年二期費率,第一期(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5337元~5.7055元,第二期(下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5037~5.6279元。
二、風力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三、生質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沼氣(有厭氧消化設備)分類,躉購費率每度7.0192元;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其他分類之躉購費率為每度2.8066元。
四、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五、小水力發電:1-100瓩費率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9548元,其餘級距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100瓩以上不及500瓩、500瓩以上不及2,000瓩、2,000瓩以及不及20,000瓩,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8936元、4.2285元、2.8599元。
六、地熱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2,000瓩,躉購費率每度5.9459元、2,000瓩以上,每度5.1956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補充說明,預告期間外界關心之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不宜調降、小水力躉購容量級距更細緻,以及費率水準提升、海洋能躉購分類細緻化、訂定浮動離岸風電躉購分類等意見,審定會基於躉購費率審定原則及周延考量下,決議仍維持預告草案內容,但後續亦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滾動進行調整。
經濟部最後表示,114年度審定會依法以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之程序,完成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合理訂定適合我國發展環境之躉購費率,未來持續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奠定良好的設置基礎。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李君禮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太陽光電、生質能、廢棄物、小水力):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620、0920-091-081
電子郵件信箱:swliau@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風力發電、海洋能):經濟部能源署陳崇憲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2@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地熱能):經濟部能源署蔡秀芬組長
電話:02-2775-7730、0905-506-258
電子郵件信箱:hftsai@moeaea.gov.tw
114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詳如附表),公告重點如下(同草案):
一、太陽光電:區分上下半年二期費率,第一期(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5337元~5.7055元,第二期(下半年)費率介於每度3.5037~5.6279元。
二、風力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三、生質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沼氣(有厭氧消化設備)分類,躉購費率每度7.0192元;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其他分類之躉購費率為每度2.8066元。
四、廢棄物發電: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五、小水力發電:1-100瓩費率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9548元,其餘級距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100瓩以上不及500瓩、500瓩以上不及2,000瓩、2,000瓩以及不及20,000瓩,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8936元、4.2285元、2.8599元。
六、地熱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2,000瓩,躉購費率每度5.9459元、2,000瓩以上,每度5.1956元。
七、海洋能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補充說明,預告期間外界關心之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不宜調降、小水力躉購容量級距更細緻,以及費率水準提升、海洋能躉購分類細緻化、訂定浮動離岸風電躉購分類等意見,審定會基於躉購費率審定原則及周延考量下,決議仍維持預告草案內容,但後續亦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滾動進行調整。
經濟部最後表示,114年度審定會依法以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之程序,完成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合理訂定適合我國發展環境之躉購費率,未來持續以最審慎的態度處理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相關課題,為我國再生能源奠定良好的設置基礎。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李君禮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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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太陽光電、生質能、廢棄物、小水力):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620、0920-09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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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風力發電、海洋能):經濟部能源署陳崇憲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2@moeaea.gov.tw
業務聯絡人(地熱能):經濟部能源署蔡秀芬組長
電話:02-2775-7730、0905-50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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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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