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假車牌趴趴走 樹林巡警鷹眼識破送辦

網購假車牌趴趴走 樹林巡警鷹眼識破送辦

《圖說》蘇姓男子車牌遭監理單位註銷,在網路社群臉書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趴趴走,樹林分局柑園派出所巡邏員警察覺車牌有異,當場識破懸掛假車牌。〈樹林分局提供〉


【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蘇姓27歲男子因車牌遭監理單位註銷,在網路社群臉書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日前因駕車怠速停於路邊,樹林警分局柑園派出所巡邏員警察覺車牌外觀有異,立即盤查,當場識破懸掛假車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樹林分局表示,蘇嫌因交通違規罰單太多未繳納,因此車牌遭到監理單位註銷,但他事後卻在網路上,購買與型號及車色相同之假車牌,懸掛後上路趴趴走。



樹林警分局柑園派出所員警劉德俊表示,於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蘇男車牌色階及外觀有異,故向其盤查,蘇男謊稱是向友人借車,不清楚車牌狀況,員警立即展現警察專業執法,當場一一說明,其所懸掛之車牌色階及顏色都明顯有異,且無防偽雷射標誌,蘇男自覺已遭識破才坦承是因罰單太多,牌照遭到監理單位註銷,才會懸掛偽造車牌行駛。



樹林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貪圖小利,將受刑事及高額罰金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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