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騙炮女高中生 射後不理下場GG了

高價騙炮女高中生 射後不理下場GG了
高價騙炮女高中生 射後不理下場GG了(圖/pexels)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曾姓男子透過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1名17歲女高中生,稱以每8天16萬元要求包養對方,遭拒後提議可以每單次5千元進行性交易,引誘女生答應約炮。但雙方完事後,曾男子卻以忘記帶錢為由,沒有如約支付款項,曾男佯稱隔天會加碼為2萬元付款,但隔日卻封鎖女生,女生憤而向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報案。男子「騙炮」未成年少女的行為,被法官依「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處1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民國112年12月25日曾姓被告使用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17歲女生,雙方展開對話後,曾男獲悉女生缺錢,開價每8天16萬元來包養她,甚至誇口之前曾經「包過3個,都是固定的,前3個也都是學生」,但女生無法接受發生性關係而拒絕,曾男便改提議為單次援交,每次5,000元,最終誘得女生同意。

某日傍晚曾男駕車載女生前往春天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曾男完事後竟假裝忘記帶錢,當時為了安撫女生,他訛稱將該次援交金額提升到2萬新台幣,約定翌日當面付錢。然而隔日女生依約到約定地點等候,但曾男未有現身,甚至將她封鎖了。女生知道自己遇到騙炮,憤怒地向台中市警三分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曾男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曾男承認和女生進行性交易,但曾男辯稱因不滿女生服務,所以才拒絕付款。辯方律師更辯稱,女生在在交友軟體「Heymandi」之暱稱為「急需」,足見女生本具有從事性交易之意願。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即使曾男不滿意單次性交易,應該立即反映和重新討論交易款項,但他假裝提高金額,而且未有依約付錢,甚至封鎖女生,益證曾男顯無付款之真意,主觀上確有對女生詐欺之犯意,且有施用詐術之犯行。

法官也不相信是女生主動提出賣淫,根據2人的對話記錄,女生先是拒絕性交易和猶豫,是被告不斷慫恿並提出價錢引誘,女生才促成交易,裁定被告利用女生入世未深和有金錢需求,引誘女生進行性交易,之後沒有付款,「引誘及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成立,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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