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訂建築結構外審原則,確保建物及鄰房安全
最新修訂「臺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已於113年6月27日全面上路!建管處提醒建築師及建築開發業者們,現在申請建築執照前,應再次自行檢核個案建築物規模及基地地質狀況,是否屬於應辦理結構外審的條件,並預先考量審查時間、審查費用及後續連動適用結構外審辦法的特殊建築物興建施工時提送專業機關團體辦理施工計畫審查會等程序,才能掌握精確建築執照審查時程。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這次修訂「臺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最主要是為了確保建物及鄰房安全,因此擴大結構外審適用範圍,由原本5項增加至11項,本次新增納入結構外審重點如下:
除了擴大結構外審適用範圍外,同時要求結構外審審查機關或團體應針對符合結構外審個案適用之特殊構造或地質方面加強檢核,初估113年6月27日全面上路後,全市將有超過8成案件皆須辦理結構外審,建管處特別提醒各開發單位、專業人員及全體市民共同配合並強調重視本市轄內建築物興建及施工安全,如需了解條文內容的市民朋友,可至「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輸入「臺北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原則」關鍵字查詢。
- 新聞關鍵字: 土壤液化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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