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多功能場館使用包含非體育賽事 演唱會活動已嚴格要求配套減振措施維護周邊生活品質

有關小巨蛋場館舉辦演唱會乙事,臺北捷運公司強調,臺北市政府自接管小巨蛋以來,場館使用率已由東森經營時期的54%,增加到目前平均90%以上。在活動檔期的申請,均以體育活動為優先,同時開放舉辦其他如演唱會及藝文活動,活化場館使用效能。


對於小巨蛋部分演出所產生之振動問題,文化局已於112年起要求所有活動均有配套的因應措施(如活動內容避免觀眾集體站立跳動、音響等硬體應有減振措施、宣導觀眾禁止跳動或站立),維護周邊里民生活品質。迄今,活動廠商均能瞭解相關規範且充分配合執行;市府並定期與當地里長溝通,目前未再發生振動問題。


目前臺北市主要展演場地,以北流、小巨蛋、大巨蛋為主,分別可容納不同規模、性質的表演活動,提供市民分眾化的多元選擇。相對於北流、大巨蛋可容納約5千人、4萬人之表演活動,小巨蛋可容納約1萬人,對於北市展演產業及民眾而言,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市長蔣萬安也在議會總預算編列報告時說明,不可能演唱會不在小巨蛋辦,這是誤解或曲解,當時中華里里長是要求有跳動情況的演唱會,盡量移到大巨蛋,現在既然大巨蛋可以辦理非體育賽事,當然希望避免小巨蛋再有振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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