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今日施行上路 北市全面啟動氣候調適及淨零轉型
承辦單位:氣候變遷管理科
發稿日期:1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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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今(22)日正式施行上路。北市環保局表示,該條例是全國第一部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及城市轉型路徑入法的地方氣候自治法規,北市因碳排特性不同於以工業為主城市,九成碳排來自住商及運輸部門用電、用油,因此該條例以「降碳」、「創綠」、「節能」、「綠運」、「減廢」、「增匯」、「調適」及「永續」等八大核心,全面啟動氣候調適及淨零排放工作,持續推進北市邁向2050淨零臺北目標。
北市環保局說明,為持續淨零轉型,北市採由公而私、由內而外方式逐步推動,舉例而言,自治條例施行後,市府機關學校每年執行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課程內容將包含至少2小時的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主題、市府公務機車除警用機車及特殊情形報經市府同意者外,已全面汰換成電動機車、另為減少碳排,市府機關學校每年用電、用水、用油及用紙量均應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市府各機關學校亦將全面採購高能效、低碳排、易回收、少廢棄之環保商品、服務及工程,落實綠色永續採購、市府機關學校新建建物亦均需取得1+級建築能效及標示,以帶頭示範節能減碳、淨零轉型。
在組織方面,市府已率先成立「臺北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市長擔任召集人,定期檢討北市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執行進展,並設置永續長,由秘書長擔任,負責督導推動會下轄「淨零轉型組」、「永續願景組」、「能源與生態組」、「低碳交通組」、「水土資源組」、「低碳社區組」及「淨零教育組」七個工作分組,全面開展本市淨零排放及氣候調適工作。
北市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施行後,除政府部門外,亦將持續將減碳工作推展至企業及市民,包括一定規模以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物流業及外送平台應優先使用電動運具、電動機車占比未達13.5%前本市公有停車場提供電動機車免費停車、本市資本額達10億元以上之上市上櫃公司須定期辦理氣候變遷風險管理人員訓練、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禁止提供一次性備品、垃圾量大戶應提報廢棄物減量計畫等等,這些工作均須市府與民間公私協力,共同往臺北零碳首都邁步向前。
截至112年北市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基準年(94年)減量16.4%,這二年因電力碳排放係數降幅有限,日前欣聞環境部提出2030年臺灣新減碳目標由24±1%提升至28±2%,電力碳排放係數可望由112年每度電排碳0.494公斤降低至119年(2030年)之0.319公斤/度電,相信在自治條例施行後,全面啟動淨零轉型行動,並將減碳挑戰化為產業、能源及社會轉型驅動力外,加上中央宣示國家能源轉型的全力推展,臺北市在2030年減碳40%之目標應可順利達成,市府亦將掌握城市氣候轉型契機,帶動城市循環經濟、數位經濟、氣候經濟成長,完成2050淨零永續臺北目標。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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