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區間車上抽電子菸 鐵警將函請衛生局裁罰

男子搭乘台鐵3252次區間車在車內抽電子菸,過程被民眾錄影上傳。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指出,當天未接獲檢舉,將調閱監視器過濾行為人身分,並函請衛生局裁罰,最高可罰1萬元。

有民眾在臉書上傳一段影片,一名男乘客在區間車內座位上抽電子菸,影響周遭民眾,過程全被錄下。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今天說明,當天並未接獲台鐵站務人員或民眾檢舉。

高雄分局表示,經查為旅客昨天搭乘台鐵3252次區間車,後續將調閱監視器過濾行為人身分,有關違反菸害防制法行為,將通知到案說明,並函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

高雄分局呼籲,菸害防制法已於去年3月22日公告施行,全面禁止電子菸,電子菸屬於類菸品,使用者電子菸者,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40條第3項,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傷身又傷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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