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毒販假冒「偵三隊長」賣彩虹菸 警識破送辦

花蓮2名18歲楊姓及王姓男子假冒「偵三隊」名義,以為警方不抓自己人,在網路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菸,遭刑大科偵隊逮捕送辦,「楊姓偵三隊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有毒販在網路軟體中使用代號「偵三隊」名義,公然販賣新興三級毒品彩虹菸,經清查內部,排除同仁涉案後,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經花蓮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深入追查,鎖定楊姓、王姓犯嫌,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刑警聯繫代號「偵三隊」毒販,犯嫌主動兜售毒品,於吉安鄉交貨時順利逮捕楊姓及王姓男子,當場查扣毒品彩虹菸4支、手機及販毒不法所得新台幣1000元。

楊、王嫌向警方表示,意圖在網路販賣毒品彩虹菸,又怕被警方查緝,楊男曾因他案遭偵三隊逮捕,才起意冒充警方販毒,認為「警方看到是自己人就不會抓自己人」,沒想到反而遭真正的刑警抓到。

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冒命「偵三隊隊長」的楊姓男子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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