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孝選立委2親戚請吃飯涉賄 南投地院一審無罪

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落選人張子孝競選時,2名親戚長輩邀14名族人聚餐,餐費約1萬元,期間張子孝到場拜票,檢方認為請吃飯涉賄選起訴,南投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參選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落選的前仁愛鄉長張子孝涉現金賄選已遭新北地方檢察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另外,南投地方檢察署查出,被告烏巴赫‧尤紀是張子孝選舉樁腳、被告林姓男子、林姓證人等14人是山地原住民,且具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投票權。

檢方指出,被告烏巴赫‧尤紀明知對有投票權之人不得交付不正利益,卻在去年10月21日邀被告林男、林姓證人等14人至台北市一家熱炒餐廳聚餐,期間張子孝也到餐廳對眾人說明競選理念並請託投票支持,聚餐後由烏巴赫‧尤紀到櫃檯結清約新台幣1萬元餐費。

檢方認為,被告烏巴赫‧尤紀涉犯選罷法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被告林男基於有投票權人收受不正利益犯意,到場享受免費餐飲,而許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涉犯刑法第143條有投票權之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全案依違反選罷法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被告烏巴赫‧尤紀辯稱,餐宴是原住民聚會,傳統習俗就有,否認犯罪;辯護人則稱,被告主觀上沒有賄選犯意,客觀上也沒有對價關係;被告林男則表示,彼此都有親戚關係,按人情之常,姪子(張子孝)出來選立法委員,長輩邀鄉親支持,沒有牽涉賄選問題。

法官認為,雖證明被告烏巴赫‧尤紀以聚會使張子孝藉此向與會者尋求支持,但依在場者身分關係、證述、餐會價值,依一般社會通念尚難認被告烏巴赫‧尤紀、被告林男、林姓證人等14人間,有以不正利益而約一定投票權行使的對價關係,諭知被告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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