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男酒後吼叫遭打死 4男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刑

竹縣高姓男子與屋主、屋主姪子同住,高男常酒後失控吼叫,屋主姪子與3名鄰居不滿將其毆打受傷,還放置屋外不顧而死亡,新竹地院將4人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3年7月至4年徒刑。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高姓男子與新竹縣尖石鄉某房屋屋主與屋主姪子同住,屋主姪子不滿高男已住許久並要求離開,但高男不願離去。另高男酒後還會向鄰居邱姓男子、田姓男子、劉姓男子吼叫而產生嫌隙。

判決書表示,去年11月14日,屋主姪子與3名鄰居酒後遇上也喝酒的高男,高男又吼叫,4人決定動手教訓,先後將高男頭部往房屋牆壁甩,徒手及以腳踹背部、胸部及腳。

判決書指出,高男被打後要步行至附近商店,結果倒臥在路旁,4人還以腳重踹高男身體,高男同住的屋主見狀喝止「不要再打、已受傷快送醫」等。

判決書表示,其中2名鄰居將高男送醫後,醫師告知因無法排除腦出血,需帶到山下醫院做影像檢查,但後來將高男載回房屋前,任由高男坐臥在門口。屋主姪子回住處後與3名鄰居還用腳踹高男,發現高男無呼吸心跳。

法官審酌,4人因生活有嫌隙竟共同毆打高男,導致高男傷重不治枉送生命,將4人依共同傷害致死罪判處3年7月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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