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客運公車闖紅燈險撞機車 警調閱監視器開罰
台中公車撞死女大生事故後,警方加強大客車執法,不料今天又有民眾目擊1輛台中客運公車上午在路口闖紅燈,險些撞上機車騎士﹔警方已調閱監視器,將查明行為人身分開罰。
媒體報導,有民眾今天上午9時多開車行經西區向上北路與英才路口,見綠燈準備要通過英才路口時,英才路上突然有1輛台中客運公車闖紅燈橫越向上北路,1輛轎車前方通行的機車險遭撞上,騎士驚魂未定停在路旁。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表示,警方尚未接獲報案、檢舉,但經檢視影像違規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交岔路口闖紅燈,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依影片上顯示時間及車號,調閱監視器畫面查明行為人身分後開罰。
台中市交通局透過文字稿表示,公車首重安全,尤其闖紅燈行為更是不被允許,交通局已要求各業者善盡管理責任,相關違規事項將依契約規定扣減1000至5000元違約金,違規的駕駛員業者再調回公司加強教育訓練。
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305號公車,今年9月22日行經台中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撞到走在斑馬線上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1死1傷。事故發生後,各界檢視大客車行車及行人安全環境,警方也加強大客車執法。
媒體報導,有民眾今天上午9時多開車行經西區向上北路與英才路口,見綠燈準備要通過英才路口時,英才路上突然有1輛台中客運公車闖紅燈橫越向上北路,1輛轎車前方通行的機車險遭撞上,騎士驚魂未定停在路旁。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表示,警方尚未接獲報案、檢舉,但經檢視影像違規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交岔路口闖紅燈,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警方已依影片上顯示時間及車號,調閱監視器畫面查明行為人身分後開罰。
台中市交通局透過文字稿表示,公車首重安全,尤其闖紅燈行為更是不被允許,交通局已要求各業者善盡管理責任,相關違規事項將依契約規定扣減1000至5000元違約金,違規的駕駛員業者再調回公司加強教育訓練。
巨業交通股份有限公司305號公車,今年9月22日行經台中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撞到走在斑馬線上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1死1傷。事故發生後,各界檢視大客車行車及行人安全環境,警方也加強大客車執法。
- 記者: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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