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花嶼村長補選當選人涉賄 澎檢偵結起訴
澎湖望安鄉花嶼村第22屆村長補選賄選案,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當選人董桂珠等3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由於董女等人犯後自白坦承、素行良好,建請地院處適當刑度,給予自新。
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花嶼村第22屆村長補選賄選案,除起訴當選人董桂珠,還有董姓與陳姓2人涉投票行賄罪嫌,一併起訴。另7名有投票權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深表悔悟,且犯行情節輕微,均無犯罪前案紀錄,並繳回賄選款,認以不起訴為適當,依職權為不起訴處分。
澎湖地檢署指出,澎湖花嶼村第22屆村長補選,董桂珠為花嶼村長補選選舉候選人,為求當選竟請託董姓男子向親人請求投票支持,並言明選舉期間不能拿錢、等選完改天再給等語,董桂珠當選後數日,以1票新台幣6000元價格,交付現金共7萬8000元予董男,再親自或委由陳姓交付賄款給予王姓等7名有投票權人。案經檢察官指揮偵辦後,陳姓等人繳回犯罪所得共7萬8000元。
澎湖最偏遠的花嶼村村長王玉英,因於113年11月2日逝世,今年1月18日進行補選投票,1號陳董金針46票、2號董桂珠82票,由董桂珠勝出。澎湖選委會春節連假過後由望安代理鄉長洪棟霖發給當選證書,檢方在2月18日向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花嶼村第22屆村長補選賄選案,除起訴當選人董桂珠,還有董姓與陳姓2人涉投票行賄罪嫌,一併起訴。另7名有投票權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深表悔悟,且犯行情節輕微,均無犯罪前案紀錄,並繳回賄選款,認以不起訴為適當,依職權為不起訴處分。
澎湖地檢署指出,澎湖花嶼村第22屆村長補選,董桂珠為花嶼村長補選選舉候選人,為求當選竟請託董姓男子向親人請求投票支持,並言明選舉期間不能拿錢、等選完改天再給等語,董桂珠當選後數日,以1票新台幣6000元價格,交付現金共7萬8000元予董男,再親自或委由陳姓交付賄款給予王姓等7名有投票權人。案經檢察官指揮偵辦後,陳姓等人繳回犯罪所得共7萬8000元。
澎湖最偏遠的花嶼村村長王玉英,因於113年11月2日逝世,今年1月18日進行補選投票,1號陳董金針46票、2號董桂珠82票,由董桂珠勝出。澎湖選委會春節連假過後由望安代理鄉長洪棟霖發給當選證書,檢方在2月18日向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 記者:中央社澎湖縣12日電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