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豐原段夫妻路肩鬧事 已違規最高可罰1200元
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豐原路段),日前1名女子在路肩遭男子毆打,經查2人為夫妻,因爭執才在路肩吵架,雖無需警方協助,但2人已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豐原路段),日前發生有1名女子在路肩遭人毆打,只見身穿黑色上衣男子不斷動手打坐在地上的女子,女子用手護住頭部,身體蜷縮不斷顫抖,路過駕駛看見不可置信,將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傳臉書社團。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今天透過文字稿說明,民眾通報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處有一白色車輛停於外側路肩,車外有1名女子遭1名男子毆打,國道警察派遣巡邏警力前往查看,在國道1號南向170公里處攔停此車輛。員警詢問,2人稱是夫妻,因事情起爭執,才會在外側路肩爭吵,無須警方協助。
不過2人的行為卻已經觸法。國道警方指出,用路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人員擅自下車,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的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除前2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的行為,處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後續將通知車主說明。
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豐原路段),日前發生有1名女子在路肩遭人毆打,只見身穿黑色上衣男子不斷動手打坐在地上的女子,女子用手護住頭部,身體蜷縮不斷顫抖,路過駕駛看見不可置信,將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傳臉書社團。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今天透過文字稿說明,民眾通報國道1號南向166公里處有一白色車輛停於外側路肩,車外有1名女子遭1名男子毆打,國道警察派遣巡邏警力前往查看,在國道1號南向170公里處攔停此車輛。員警詢問,2人稱是夫妻,因事情起爭執,才會在外側路肩爭吵,無須警方協助。
不過2人的行為卻已經觸法。國道警方指出,用路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人員擅自下車,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的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除前2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的行為,處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後續將通知車主說明。
- 記者: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9日電
- 更多社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