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船舶中國海域走私 12人遭判刑3遊艇沒收

金門3艘遊艇載運電子產品、保健食品等,在夜間航至中國海域與中國船舶接駁貨物,經海巡巡防艇扣下私運貨品等;金門地院判決涉案12人有期徒刑2月至6月,3艘遊艇均沒收。

金門地方檢察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13年11月14日晚間,許男、黃男等12人共駕駛3艘遊艇,載運電子產品、保健食品、民生用品等,自金門縣青嶼泊地陸軍E22據點出海,航至漳州海域與中國無名船船舶併靠接駁貨物。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9海巡隊巡防艇,接獲巡防區通報後,鎖定此3艘遊艇跟蹤航行,發現與中國船舶併靠時到場處理,之後將私運貨品等扣案帶回,檢察官也將3艘金門遊艇執行扣押。

地檢署指出,金門地院近日判決涉案12人有期徒刑2至6月,其等駕駛3艘遊艇均沒收;地檢署也表示,此3艘遊艇均設置有密艙空間規避海巡機關檢查,並提供作為犯罪使用工具總計次數達46次。

地檢署呼籲,民眾駕駛船舶應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等法令,檢察官對此類走私、偷渡或非法入境等案件,均會與海巡、警、調及憲兵等司法警察機關嚴加查緝,以維護國境安全及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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