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聲請對郭信良科技監控 台南高分院駁回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市地重劃弊案,一審判刑13年,全案上訴中;高檢署台南分署聲請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台南高分院認為郭信良交保後1年多均遵期到庭,今天裁定駁回。
高檢署台南分署檢察官認為,郭信良與同案被告高進見已被台南地方法院判處重刑,逃亡風險在客觀上已提升,遠高於提起公訴移審時,且2人仍否認犯行,有逃亡能力,郭信良長期擔任台南市議員,人脈關係豐厚,有相當影響力,高進見則與郭信良長期有合作關係。
檢方指出,歷來台南市(縣)議長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且最近炒作TDR案遭判刑的被告鍾文智亦棄高額保金潛逃,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郭信良、高進見應於一定期間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並每天於指定時間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以降低畏罪潛逃風險。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指出,郭信良、高進見自民國112年9月5日具保停止羈押迄今,均遵期到庭,可見2人願接受司法審判,雖被判刑後畏罪逃亡可能性或有提高,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證,釋明若未對被告郭信良、高進見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不足以擔保不會有棄保逃匿之虞。
台南高分院指出,本件客觀上無相關事證足認有逃匿之虞,現階段施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等替代措施應足夠,並符比例原則及法益權衡原則,尚無增加科技設備監控必要。
台南高分院指出,至於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及最近鍾文智棄高額保金潛逃等事由,與降低郭信良、高進見畏罪潛逃風險無涉,本件聲請駁回,得抗告。
高檢署台南分署檢察官認為,郭信良與同案被告高進見已被台南地方法院判處重刑,逃亡風險在客觀上已提升,遠高於提起公訴移審時,且2人仍否認犯行,有逃亡能力,郭信良長期擔任台南市議員,人脈關係豐厚,有相當影響力,高進見則與郭信良長期有合作關係。
檢方指出,歷來台南市(縣)議長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且最近炒作TDR案遭判刑的被告鍾文智亦棄高額保金潛逃,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郭信良、高進見應於一定期間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並每天於指定時間向科技監控中心報到,以降低畏罪潛逃風險。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指出,郭信良、高進見自民國112年9月5日具保停止羈押迄今,均遵期到庭,可見2人願接受司法審判,雖被判刑後畏罪逃亡可能性或有提高,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證,釋明若未對被告郭信良、高進見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不足以擔保不會有棄保逃匿之虞。
台南高分院指出,本件客觀上無相關事證足認有逃匿之虞,現階段施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等替代措施應足夠,並符比例原則及法益權衡原則,尚無增加科技設備監控必要。
台南高分院指出,至於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及最近鍾文智棄高額保金潛逃等事由,與降低郭信良、高進見畏罪潛逃風險無涉,本件聲請駁回,得抗告。
- 記者: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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