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男嬰嗆奶窒息亡 保母超收疏於照護遭判刑9月

新竹縣竹北市李姓保母違規超收托育嬰幼兒,卻疏於注意照護安全,造成未滿4個月男嬰嗆奶窒息身亡,新竹地院將李女依過失致死罪判處9月徒刑。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李女從92年起持有保母證照,在竹縣竹北市住處從事托育,前年8月已照顧3名未滿2歲幼兒,卻仍接托楊男夫妻的雙胞胎子女,違反托育人數上限規定,恐難兼顧幼兒安全。

判決書指出,李女於前年8月3日中午前餵奶後,將男嬰趴睡於嬰兒床上,便轉而餵食其他幼童,後來發現男嬰無動靜、嘴唇發紫,立即撥打119並實施CPR,送醫後仍因嗆奶窒息急救無效死亡。

法官審酌,李女明知男嬰未滿4個月,需全天照看,且無法自行翻身,若趴睡恐有窒息風險,且男嬰有感冒與多痰症狀,李女理應提高警覺,隨時觀察並妥善照護,以防嗆奶或窒息。

法官表示,李女從事保母超過20年,卻超收托育幼童且疏於注意安全,過失行為造成男嬰死亡,男嬰父母承受極大悲痛,雖李女有意賠償新台幣300萬元,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而未達成和解,將李女依過失致死罪判刑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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