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專員欠高利貸竟把民代當肥羊 打著林姿妙助理名號狂騙6500萬

宜縣府專員欠高利貸竟把民代當肥羊 打著林姿妙助理名號狂騙6500萬
宜蘭縣政府前專員許智信打著縣長助理名義詐騙地方民眾,遭宜蘭地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因在外積欠高利貸而經濟壓力極大,他竟將民代和地方仕紳當成肥羊宰,打著縣長林姿妙助理名義募資和詐騙,宜蘭地檢署共掌握17位被害人,累積金額6500萬元,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詐欺罪嫌起訴許智信,宜蘭地院26日上午宣判,處許1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據了解,許智信是縣府宜蘭市駐區專員,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時常幫林姿妙「跑攤」,在外主打是縣長助理並贏得許多人信任,他卻從2020年2月開始詐騙地方民眾。

許智信常以高額紅利吸引被害人投資,或聲稱自己標到媽祖文化節,和縣府執行口罩及媒體採購出現困難需資金挹注,以及稱廠商缺標金投標童玩節工程,用五花八門的話術詐騙被害人拿錢出來,民意代表和地方士紳都上當受騙。

直到2023年9月,許智信突然無故曠職,被害人們這才驚覺有異,到縣府要求說法後才讓此事曝光,而許智信則跑到中部棄車,中間還一度想偷渡出國,最終於10月7日在台北車站落網。

檢方目前掌握17名被害人,受騙總額約6500萬元,當中甚至有人就被騙1280元,許智信則否認詐騙,稱他在外積欠地下錢莊的債務,與被害人只是一般借貸關係,此說法則不被檢方採信,2月依貪汙罪將他起訴。

而宜蘭地院26日宣判,法官認定許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以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判處許智信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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