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男戴綠帽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香港動盪285天「面目全非」

狠男戴綠帽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香港動盪285天「面目全非」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一起情殺案件,最終卻讓香港「面目全非」。(圖/取自中時電子報直播)

[周刊王CTWANT]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遭殺害,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

2018年3月13日接獲兇殺案通報的香港警方,將陳同佳以盜領女友潘曉穎存款為由逮捕,雖然陳男向香港警方承認犯下殺人罪行,但台灣和香港的刑法都是屬地主義,香港只能以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將他判刑2年半,還因認罪等條件獲得減刑,最後只在獄中待了19個月。

潘曉穎的爸爸在案發後多次來台,請求檢方將陳同佳引渡回台受審,台灣也3度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未獲回應;潘母則是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盼能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陳同佳可以到台灣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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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翻攝RTHK香港電台視像新聞臉書)

香港保安局順勢在2019年2月13日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修訂的內容中寫明,香港法院僅須審核提出引渡申請國家的文件是否符合《逃犯條例》,而不需審查該引渡犯人的犯罪事實。這引發香港各界極大反彈,質疑此條例侵害港人人權,憂心人人都可能會莫名成為政治犯被送往中國並監禁。

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於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正式揭開為期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序幕。3月31日,香港泛民主派發起首次反送中抗議遊行,但未能阻止港府於4月3日一讀通過修訂草案。之後,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兩次反送中遊行,雖參與人數達百萬人,但香港立法會仍繼續二讀修訂草案。

二讀當天、6月12日,逾4萬名市民在立法會大樓外示威,沒想到卻演變成民眾與警方的暴力衝突,也是從這天開始,反送中運動提出完整五大訴求:「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前述衝突的暴動定性、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

隨著社會的反彈,雖然林鄭月娥於民警衝突幾天後、6月15日宣布暫緩修訂草案,但拒絕下台,也不提「撤回」,因此民間人權陣線仍於6月16日發起更大規模的遊行,據稱遊行人數超過了200萬人,是「香港有史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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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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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而至此之後,每周都有抗議活動幾乎成為常態,警方每每都以催淚瓦斯、橡膠子彈來對付遊行民眾,連現場救助的醫護人員也遭警方掃射,甚至傳出警方「委託」幫派分子襲擊抗議民眾或藉機鬧事,一開始只是為了讓凶殺案兇手能接受應有審判的修法提議,在武力衝突不斷升高下演變成反政府運動,港府則以更加嚴格的法規來逮捕示威民眾,更稱「有恐怖主義在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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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朝密閉的地鐵站發射催淚彈。(圖/Felix Lam @HK.Imaginaire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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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運動期間,港警屢被指控暴力濫權。(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直至2019年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選舉投票,當天投票率達7成,逾294萬名選民投票,打破自回歸以來的紀錄,民主派取得450席中的388席,贏得了超過86%的議席,被認為是港人在反送中運動後,對港府投下的不信任案,示威活動才略為停歇。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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