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工人騎車不打方向燈 遭警攔下眼神超心虛害口袋喪屍煙彈露餡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20歲吳姓男子以做工為業,他20日下午3時許騎車行經民安西路75巷口,因沒打方向燈而遭巡邏的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連冠傑、范智翔執行巡邏勤務攔下,2員見吳男神色飄忽驚覺有異,詢問他是否帶違禁品、吳男支吾其詞後承認,全案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吳男被攔下後眼神飄忽不定,支吾其詞,員警經同意下檢搜其身上及所騎乘重機車是否有無違禁物品,後於渠所著長褲右側小口袋查扣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1顆(毛重6.1公克),隨即將吳嫌帶返所偵辦。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並持續溯源追查。
警方表示,至於吳男駕駛普重機車是否涉嫌毒駕、已製作觀察紀錄表,待尿液檢體檢驗報告結果出爐,如涉及毒駕公共危險罪,將再另行函請新北地檢偵辦。
新莊分局呼籲,「依托咪酯」納入毒駕尿液檢驗值,尿液檢驗濃度達標,即構成毒駕犯罪,刑法第185條之3明定,尿液所含毒品達公告濃度值以上,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可處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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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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