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被科技執法拍「未禮讓行人」不服申訴 警同意撤單原因曝光

老翁被科技執法拍「未禮讓行人」不服申訴 警同意撤單原因曝光
現今不少地方都設有科技執法,警惕民眾遵守行車安全。(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為保障行人路權與安全,交通部112年修法對於汽車未停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車輛未停讓行人取締標準維持間距3公尺。近日基隆一名黃姓老翁騎車行經路口時,遭科技執法舉發未禮讓行人,他不服提出申訴,警方表示該名騎士行經路口時,正值燈號轉換之際,研議後撤銷罰單。

黃姓老翁日前騎車沿著愛三路行駛,通過仁二路口時,因為距離行人太近,加上號誌轉為紅燈,因此被科技執法拍下,收到紅單開罰1200元。

黃男不服提出申訴,他表示自己通過路口時是綠燈,且因年紀大騎得慢所以靠邊騎,只是行人站在「太外面」又在斑馬線上,導致他被科技執法開罰。

警方接獲申訴後,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騎機車確有未停讓行人行為,但因這處路口較大,加上燈號轉換,行人在斑馬線上,科技執法設備因人車接近而拍照,因此重新研議撤銷罰單。警方也呼籲行人過馬路時要在人行道等待,不要站在車道上,避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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