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符合法定條件? 證人邵琇珮:說京華城沒貢獻太武斷

京華城符合法定條件? 證人邵琇珮:說京華城沒貢獻太武斷
陳佩琪今早也現身北院旁聽京華城案。(圖/高瑀彤攝)

[周刊王CTWANT] 京華城案今(3)日續行審理,證人北市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表示京華城在取得容積率之前一定有符合法定要件,至於有沒有符合她自身期待,她認為這見仁見智,行政機關當然認為京華城公司能夠貢獻越多越好。但不能說京華城公司沒有貢獻。

關於京華城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獲取容積獎勵,邵稱這是「換湯不換藥」,這三種詞彙代表的意思是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補強等,並非只是三個空泛的形容詞,且京華城公司有認養公園、開闢道路、人行道、停車位等,不能只因為認為它做得不夠多就認定它沒有達到法定條件,它一定是有達到法定條件才會通過的,邵琇珮表示:「說京華城沒貢獻太武斷」。

檢察官詢問邵為何市府辦理京華城案時特別迅速,邵琇珮表示,這個案件一直都有時間壓力,因為京華城公司希望能夠盡速通過,而形式要件也確實都繳齊了,沒有道理一直拖著不辦理。過去案件會審議得較慢是因為,當時監察院還未督促市府應該加強案件審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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