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看就好!外籍移工囤百公斤爆竹 遭逮辯「過年要放」
新北市消防局在樹林區查獲存大量的爆竹煙火,總重量高達394.96公斤,猶如不定時炸彈相當危險,囤放的外籍移工聲稱是過年要跟同鄉一起施放,最高可罰30萬元。
新北消防樹林分隊前(30)晚執行例行性居家防火宣導訪視時,在樹林區佳園一處民宅內,發現存放大量的爆竹煙火,經查該民宅為越南籍移工楊姓男子(30歲)租屋處,清點後總重量達394.96公斤,其中火藥量高達118.5公斤。
楊男供稱自己來台工作多年,過去在家鄉過年期間都有施放煙火慶祝習俗,日前透過友人介紹購買該批煙火囤放在租屋處,打算過年時與同鄉施放同樂,但其行為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可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表示,私自囤積爆竹煙火,存在極高的火災風險,由於爆竹煙火屬於高度易燃易爆物品,在存放過程中,若缺乏妥善的管理與安全措施,極可能因高溫、碰撞或電氣問題引發災害威脅鄰近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局第五大隊長高宗祺表示,正值年節將近,許多人會購買爆竹煙火,請注意購買有附加認可標示之產品,並遵守規定使用與存放,以免因疏忽釀成災害,呼籲若發現有人違法存放或販售爆竹煙火,請踴躍向警方或消防單位舉報,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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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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