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德任教當逃兵!31歲音樂才子「自首卻未獲緩刑」法官曝理由
[周刊王CTWANT] 服兵役是大部分男性的必經之路,但各種腦洞大開的逃兵事件卻屢見不鮮,桃園一名31歲黃姓男子自「出國留學」後就沒再返台,因未履行義務役遭到起訴,黃男雖主動自首,不過法官卻因「1理由」拒絕黃男的緩刑請求。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自2022年9月6日以就學身分出境,根據移民署規定,役男出境博士就學最高年限為30歲,經區公所於2023年1月發函催告返國當兵,但始終未見黃男報到入營。
事後黃男委託父親向桃園地檢署自首,並出具德國美茵茲大學音樂學院的工作證明,檢方認定自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起訴黃男。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黃男服役前出國就學後滯留他國不歸,嚴重妨害國家徵兵及公民履行義務的公平性及國防兵員充足等情狀,判處黃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至於黃男辯護人請求緩刑,法官審酌,黃男明知已逾法律規定役男出境就學最高年齡限制,應即返國服役,顯無不能返國服役情事,綜合考量充實國家兵力動員能量、維持徵兵制度運行順暢及兵役有效管理的公共利益,加上為了杜絕役男「即使出境,只要完成支付一定金額等緩刑條件,即可免除憲法上服兵役義務、脫免妨害兵役刑事責任」的錯誤認知,且役政單位已准黃男改服替代役,但他仍未返國服役,因此拒絕黃男的緩刑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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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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