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農會代表選舉涉賄!3人下場曝光
平鎮區農會北興農事小組會員代表選舉傳出賄選,桃園地方檢察署知悉後近日與警調等單位聯手偵辦,搜索被告及證人住處,通知3名被告與共犯、收賄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7人到案說明,3名被告分別具保15萬元、5萬元、10萬元,其餘選民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

桃檢檢察官翟恆威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大隊、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偵辦平鎮區農會北興農事小組會員代表選舉賄選案件,於今(114)年3月5日執行搜索被告及證人住處共8處,並通知當時候選人即已當選之莊姓、胡姓被告及另一莊姓被告、共犯、收賄選民及相關證人共17人到案說明。
桃檢說明,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於昨日認2莊姓被告及胡姓被告等涉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對於有選舉權之人交付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選舉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收賄選民涉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1款之有選舉權人收受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選舉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被告3名分別具保15萬元、5萬元、10萬元,其餘選民諭知限制住居或請回。此外,一名吳姓被告涉犯上開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之罪嫌外,尚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法院審理期間,因檢察官為求鞏固事證,即刻通知相關人員訊問,而經法院認吳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但無串證之虞,諭知請回。
桃園地檢署將持續與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並肩努力,全力杜絕各項妨害選舉行為,並依據最高檢察署頒佈之「114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原則」推行各項選舉查察措施,確保此次農漁會選舉能平順完成。同時再次呼籲,若民眾發現此次農漁會選舉有妨害選舉情事,請撥打0800-024-099#4或0937-728-793檢舉專線,該署必將積極查辦不法,且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如因此查獲賄選者,最高可獲檢舉獎金200萬元,請全民共同維護乾淨的選舉環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平鎮農會代表選舉涉賄!3人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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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儒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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