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遭控「分裂國家罪」判9年 陸委會籲中國公開判決書
台灣社運人士楊智淵前年8月間遭控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被中國冠上「分裂國家罪」逮捕。陸委會今天(5日)證實,楊智淵遭判處有期徒刑9年,指出我國政府、家屬均拒絕接受此判決結果,痛批「楊智淵的罪名就是在指控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日常。」
社運人士楊智淵曾擔任台灣民族黨副主席,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於2020年參選新北市永和區立委,2022年1月赴中後未返台,並於該年8月3日被中國指控鼓吹台獨,高調推行「急獨」路線,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嫌疑遭逮捕。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楊智淵遭中方判刑9年,表示我國政府、楊智淵家屬拒絕接受中方憑空杜撰的誣陷栽贓,痛批楊智淵在整個司法程序中缺乏人權保障,根本不符文明世界正當法律程序,對於此荒謬嚴厲譴責,要求中國相關部門立刻公開判決書,說明據以判刑證據。
陸委會說明,楊智淵遭中方濫權違法抓捕後,政府多次透過兩岸相關管道向中方表達,楊智淵案無違法問題,必須立刻釋放其回台,但中方肆無忌憚對其扣上「台獨頭目」荒唐帽子,作出「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的專制措施。而台灣人民擁有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中方今天指控楊智淵的罪名「其實就是在指控絕大多數台灣人的生活日常」。
陸委會表示,中國的目的就是想假懲治台獨名義,藉該案恫嚇全台民眾,而本案判決結果驗證中方的「懲獨台獨22條意見」就是針對全體台灣民眾,如果中國想要,任何台灣人都可以被定罪成台獨份子。
陸委會批,中國涉台部門先前屢屢辯解「懲獨22條意見」只是「針對極少數台獨頑固份子」、是「依法精準懲治」,實則是中國自我揭穿欺騙台灣民眾謊言的明證。陸委會強調,兩岸無論在政治體制、言論思想自由及理性思辨均有極大差異,中國長期施展軟硬兩手誘拉國人赴中。
陸委會怒轟,少數在地協力者、受中國利誘的網紅,不斷呼應中國訴求,鼓吹我國民眾赴中發展,企圖鬆懈國人心防、混淆國人視聽,置國人赴中後人身安危於不顧,其心可議。
陸委會重申,本案已向國人體現中方對台促融政策下口蜜腹劍的虛偽面貌,中國甚至還在官網上設置台獨舉報信箱,鼓勵私下檢舉,民眾應慎思赴中必要性,如確有赴中需求,務必留意兩岸法規及體制不同,並於出發前至本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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