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中橫雙桶屍案」兇嫌楊鴻儒逃死 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曝光
曾震驚社會的「中橫公路雙桶屍命案」,兇手楊鴻儒接連殺害2人,並以倒頭栽方式,把屍體塞進鐵桶,丟棄於中橫公路。楊鴻儒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都被判2個死刑,最高法院認為全案有調查未盡之處,發回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22日)宣判,該案在法院超過9年,符合《妥速審判法》,因此改判2個無期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此案自2015年12月第一審,經最高法院2023年9月發回更審時,已歷時7年9月,發回意旨仍有事項待鑑定、證人待詢問,須調查釐清,待該院調查完竣更二審判決時,已逾8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應減輕其刑事由(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此為原審未及審酌,加上受刑人年邁,再犯風險因而減損,因此,撤銷改判。
更二審指出,綜合考量應報、特別預防及一般預防的刑罰目的、矯正再社會化等相關的刑事政策,因楊鴻儒超過70歲,且其辯護人稱,楊鴻儒罹患腎臟病,身體健康欠佳情形,即便未來有假釋出獄可能(無期徒刑須依法執行逾25年,且有悛悔實據,始得假釋),縱使折抵因本案羈押期間(迄今未滿1年,前經另案服刑),楊鴻儒屆時也逾九旬,甚至更高。
更二審也表示,此案必須藉由對楊鴻儒長期監禁的手段,才能撫慰被害人家屬的永恆傷痛,預防楊鴻儒未來再犯罪及對社會危險性,參酌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意見,應對楊鴻儒處無期徒刑,長期隔絕於社會,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楊鴻儒因覬覦陳姓友人的富商女友,但認為陳男會造成阻礙,因此萌生殺意,於2015年6月27日假借出遊之名,在途中對陳男下藥迷昏後殺害,並將其頭下腳上塞入綠色鐵桶,推落中橫公路下方山谷棄屍。同年7月12日,楊鴻儒因賭博糾紛對賴姓友人行兇,採用相同手法將賴男迷昏後殺害,並塞入藍色鐵桶,棄屍於同地點。(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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