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體育擴大推動 矯正學校納入補助

教育部體育署與法務部矯正署跨部會合作,擴大推動適應體育,並將矯正學校納入補助範圍。體育署主任秘書呂忠仁今天表示,此舉非常具有意義。

依據去年公布修正的「特殊教育法」,學校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的支持服務項目新增「運動輔具服務」與「適應體育服務」。因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近日對少年矯正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人權議題的關注,體育署與矯正署跨部會合作,將適應體育的推動範圍,由一般學校擴大至法務部主管的少年矯正學校。

體育署7月16日發布「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修正條文,增訂少年矯正學校在推展適應體育的需求下,得向體育署申請補助購置體育設備及器材,保障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皆能平等參與體育課程。

體育署也與少年矯正學校合作,在6月11日辦理適應體育增能研習,並邀請矯正署轄下實施矯正教育的教師與專業人員參加,未來矯正學校可以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需求與身心狀況,在體育課進行相關合理的調整,並期望讓矯正學校的身心障礙學生得到成長與啟發。

呂忠仁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矯正學校也是教育對象之一,因此這次與矯正署攜手合作,非常具有意義,尤其讓學生在體育課程不會有空窗期,即便進入矯正學校,也能享有同樣的資源,不會因為犯錯而無法接受到專業的適應體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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