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績效考核出爐 桃園等8縣市獲頒特優

旅遊業績效考核出爐 桃園等8縣市獲頒特優

【記者 彭姿穎/台北 報導】交通部觀光署考核113年度地方政府旅館業及民宿管理輔導績效結果出爐,經評比結果,桃園市、連江縣、嘉義市、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臺南市及宜蘭縣等8縣市榮獲特優。

交通部觀光署表示,113年度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考核,係以112年8月至113年7月為考核區間,於113年第4季邀請專家學者組成績效考核小組,檢視「消費者住宿安全及保障、非法旅宿管理面、合法旅宿管理面」等三大面向,目的在瞭解各地方政府之執行情形與困難突破,透過專家學者之診斷,提供地方政府管理層面之精進建議。

這項考核業務,觀光署每年均持續辦理,並視當年度旅宿市場與環境之變化,因時制宜滾動式精進修正評比項目,透過考核小組的檢視,導引及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旅宿業輔導,並加強管理措施等積極作為。觀光署強調地方政府對所轄旅宿業之輔導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僅對合法旅宿業及住宿旅客的權益有所保障,也能確保消費者住的安心,提升地方旅遊形象,形成良性的循環。

依113年考核結果來看,地方政府也會因應轄區特性,採行創新或重點管理模式,以榮獲特優8縣市為例:桃園市政府推動環保旅店及環保標章旅館成效卓著;連江縣政府大力推動無障礙設施,區分為高齡友善、親子友善及女性友善;嘉義市政府就非法旅宿採「一對一輔導」了解業者營業狀況及合法申請過程所面臨到的困境;高雄市政府推動性別友善旅宿、穆斯林友善認證,用心規劃並執行;臺中市政府針對非法旅宿,透過檢舉及獎金制度與民眾合作;新北市政府針對日租套房建置管理系統,積極查處值得肯定;臺南市政府運用地理資訊系統技術,更新查詢圖台,強化即時動態資訊;另宜蘭縣政府於非法及合法旅宿管理制度相當完備,且稽查執行比率亦較前年提升,亦值得肯定。皆為亮點工作且著有績效,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參考。

未來觀光署仍持續要求考核績效未達甲等之縣市政府限期提出改善措施,同時藉由經費補助、法規研習、適切修法、定期公布查處績效等措施,協助克服旅宿業管理上之困境,由中央與地方用心共同把關,達到提升旅宿業品質,保障旅客權益及安全之目的。

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績效考核等次如下:
特優:桃園市、連江縣、嘉義市、高雄市、臺中市、新北市、臺南市及宜蘭縣。
優等:彰化縣、金門縣、臺北市、屏東縣、嘉義縣及新竹縣、台東縣及澎湖縣。
甲等:花蓮縣、苗栗縣及新竹市。
乙等:雲林縣及南投縣。
丙等:基隆市。
(照片:翻拍自名人堂花園大飯店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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