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藍招募加盟未完整提供資訊 公平會續罰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漫步藍公司於招募「RAMBLE CAFE」品牌加盟過程時,沒有充分且完整提供重要資訊供審閱,屬於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且沒有依照先前公平會處分書停止違法行為,因而處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漫步藍公司先前因招募加盟時,沒有在締約前,提供「開始營運前之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加盟營運期間之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以及「加盟契約存續期間須向加盟業主或其指定之人購買之商品、原物料之規格及品牌」等3項加盟重要資訊,經公平會調查,認定構成顯失公平行為,於111年11月間予以處分。

然而112年後,公平會又接獲民眾檢舉漫步藍公司招募加盟時,仍未提供「開始營運前之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資訊,經過調查,漫步藍公司表示,經公平會處分後,誤以為首批商品、原物料的數量及總金額資訊一旦以書面提供予有意加盟者,往後就得分毫不差,因此在加盟簽約前,僅於原物料表單中留下品項、規格、單價的資訊,而未提供數量、總金額資訊。

公平會表示,前次處分書已清楚說明處分理由是漫步藍公司沒有在締約前提供「開始營運前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其金額或預估金額」,而非商品、原物料金額不能變動,而且只要「預估金額」可供有意加盟者評估即可,因此公平會認為,漫步藍公司沒有停止違法行為,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後段規定,再次開罰。

公平會提醒,加盟總部是加盟資訊提供者,屬於資訊優勢的一方,簽約前應充分揭露各項加盟重要資訊供有意加盟者評估,資訊揭露愈清楚,愈能讓有意加盟者想清楚後再決定是否加入加盟體系;此外,加盟總部提供的重要資訊應有憑有據,可以使用紙本、電子郵件、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等多元方式,提供資訊給有意加盟者瞭解。

公平會呼籲,加盟總部與加盟店是創業的合作夥伴,加盟總部與有意加盟者在洽談加盟過程,應充分溝通並提供完整加盟費用與加盟條件資訊,才能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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