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併購案波瀾起伏 股東林伯翰被指涉及中國「山寨新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綜合報導
近來,新光金併購案備受國人關注,未來動向皆受矚目。就有網友發現,近年來「新光集團」似乎有在中國大陸的投資活動,然而,這些所謂的「新光國際集團」、「新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新光商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等,根據《新光關係機構》網站公開資料,實際上與台灣知名的新光集團並無關聯。這些公司使用「新光」的名稱進行活動,容易讓投資者誤認為與台灣新光集團有關,從而產生混淆。
網站公開資料,實際上與台灣知名的新光集團並無關聯。這些公司使用「新光」的名稱進行活動,容易讓投資者誤認為與台灣新光集團有關,從而產生混淆。
2020年12月就有週刊報導,有1對台籍兄弟檔在中國成立的「上海新光恒鎔資產管理公司」、「新光台成投資咨詢公司」等24家公司,宣稱自己是台灣新光集團的子公司,利用投資、招商等名義向當地台商籌集資金。由於這些公司的名片和辦公室的企業標誌與正牌新光集團完全相同,且公司的董監事名單還出現台灣新光集團相關子公司的重要董事、股東,因此許多台商誤以為是真實的合作夥伴,甚至連中國地方政府也因此受到誤導。
有台商注意到報導中的內容與自己的遭遇非常相似,於是聯絡了上海新光恒鎔資產管理公司,對方派出一位名為「方彥欽」的代表進行解釋。報導提到,方彥欽自稱是代表新光國際董事長林伯翰,針對上海新光恒鎔資產違約的問題進行商談。而這位林伯翰就是目前新光集團大股東林家第三代,因此讓受害台商決定站出來爆料台灣新光集團高層涉及大陸「山寨新光」的案件中。
事實上,在陸媒網站上,即可查閱到多篇「新光投資中國」的相關報導。《澎湃要文》2023年又或在2023年1月百度《產業經濟研究院》報導上,石家莊城發投集團與台灣新光國際集團簽署合作框架協定,文章更稱台灣新光國際集團是台灣一個歷史較久的本地集團,由吳火獅所創立,但實際上於《新光關係機構》網站上查無相關資訊。
另外,2011年1月《東方日報》中提到結好控股與新光集團合作投資澳門酒店賣場,以及2013年11月《新浪財經》報導新光集團參與中國投資大會,皆是林伯翰掛名新光集團董事長,林伯翰更自稱代表台灣新光集團發表演講,儼然成為新光在中國發展的代言人。
然而,真正的新光集團早在2012年就已經結束在北京的商業活動,且退出了所有北京新光天地的營運管理,實際運作完全由當地合作方接管。
對此,新光集團的資深員工對《CNEWS匯流新聞網》表示,許多外界人士曾誤認林伯翰在大陸的事業與台灣新光集團有關,導致一些投資者遭遇經濟損失。希望未來林伯翰能重新審視其業務模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淆與誤解,並以更加透明的方式進行經營。
林先生尚未回應,等收到回應將另行刊登。
照片來源:翻攝自東方日報、新浪財經、百度、澎湃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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