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開罰一銀200萬元 第一金證實了

(記者李娜台北報導)公股行庫挪用銀行資金的情況層出不窮,國內銀行近期也頻頻遭到金管會開罰。第一商業銀行一名前行員,涉嫌在成捆鈔票中隨機抽取現鈔,非法挪用資金。對此,金管會依《銀行法》裁處罰鍰新台幣200萬元。

金管會昨(26)日指出,第一銀行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本案是第一銀行前行員,利用擔任櫃員主任職務之便,於整理鈔券時,隨機於成紮鈔券中,抽取鈔券方式挪用庫存現金。對此,金管會表示,該行未完善建立每日庫存現金盤點作業機制、未確實執行庫存現金定期抽點作業,顯示第一銀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根據銀行法,衡量缺失情節,決定裁罰第一銀行200萬元。

一銀表示,本案係本行大湳分行前櫃員主任違反銀行員道德操守及案關分行未落實執行相關內控措施所致,屬單一個案。經主動發現,未挪用客戶存款,客戶權益不受影響,並已全數追回挪用款項。對於金管會之裁罰,已就案關缺失擬定具體精進措施,落實執行相關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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