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目睹母「溺死妹妹」出庭作證 兒17年後首發聲:我堅持所說的一切

童年目睹母「溺死妹妹」出庭作證 兒17年後首發聲:我堅持所說的一切
女子親手溺死女兒,兒子時隔多年後仍難以釋懷。(示意圖/Unsplash)

[周刊王CTWANT] 一名男子首度公開談論自己童年時目睹母親殺害妹妹,並親自出庭作證的創傷經歷。此場案件於2008年震驚全美,當時年僅7歲的AJ(AJ Hutto),在佛羅里達州的法庭出庭作證,指控母親路易斯(Amanda Lewis) 將他的妹妹艾德里安娜(Adrianna) 的頭按入家庭游泳池中,將她溺死。

據UNILAD報導,當年AJ的證詞成為此案的關鍵證據,也讓陪審團裁定路易斯犯下一級謀殺罪(First degree murder),並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然而,路易斯至今仍堅稱自己無辜。如今已24歲的AJ在案件結束17年後,首次接受訪問並表達立場,「她百分之百有罪,我堅持我所說的一切。」

在當年法庭審判中,檢察官巴斯福德(Larry Basford)提出一幅由AJ畫出的簡單圖畫作為證據,圖中描繪3人在泳池旁的情景。AJ當時表示,「我媽媽正在殺我的妹妹。」而當被問到路易斯是如何殺害艾德里安娜時,AJ回答,「用手捂住她的臉。」他在圖畫上還寫下「She Did」和「To Bad」的字樣,向法庭解釋這是代表「她死了」和「那很可怕」。

儘管當時AJ只有7歲,但法官雷吉斯特(Allen Register) 認定他具備作證的能力。然而,一些人士質疑檢方對AJ進行「誘導」,並指出他在證詞中的某些矛盾。據AJ證詞,當時他的母親因為妹妹在家裡噴灑玻璃清潔劑發怒,將艾德里安娜的頭按進水中。艾德里安娜在被送往醫院後不久便不幸去世。

路易斯則對兒子的說法堅決否認,稱女兒是意外掉進泳池中,她發現時已面朝下漂浮在水面、皮膚發紫,隨即撥打報案專線911。起初調查單位認為是一起意外事故,但AJ的證詞及法醫報告中顯示,在艾德里安娜臉上有類似於手印的瘀傷,促使案件轉變為刑事調查。另在警方錄下的訪談中,AJ明確告訴調查員,「媽媽把我妹妹按進水裡。」

在審判結束後,AJ被另一個家庭收養,目前已經結婚並成為一名消防員。他與現年45歲的生母路易斯不再有任何聯繫,且不打算重修舊好。而他為了保護自己新的身份,甚至拒絕稱呼路易斯為母親。

對此,AJ表示,「我不認為我被『教導』或引導說出任何的話。我只是逐字逐句地告訴他們,我所看到的一切。」他也回憶起與路易斯生活的童年,形容那段時光充滿「黑暗、創傷與虐待」。他表示,「我和艾德里安娜都遭受過身體虐待。這種虐待有時候毫無預兆,就像被人從背後偷襲一樣。」後來他更進一步比較自己在養父母家中的生活與過去的經歷,「我和路易斯生活的童年,與現在的生活簡直是天壤之別。」

儘管AJ的證詞對於案件的定罪至關重要,但路易斯依然宣稱自己無辜。據報導,她目前正在邁阿密南部的霍姆斯特德女子矯正機構(Homestead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for Women) 服刑,除了無期徒刑,還加判30年徒刑以懲處虐待兒童的罪行。

目前,路易斯已經聘請新的律師,試圖重啟案件。她曾通過測謊測試,並拒絕檢方提出的10年誤殺罪認罪協議。此起案件在當年轟動全美,如今AJ首次公開發聲,堅持自己的證詞正確無誤,並表示不願與生母有任何聯繫。至於案件的重新審理是否會改變原先的審判結果,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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