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國新任警察總長上任頒新規 超重警察「一年內減肥」否則解僱

菲國新任警察總長上任頒新規 超重警察「一年內減肥」否則解僱
菲律賓國家警署(PNP)新任警察總長托瑞警告,若體重超重的過胖警察,不能在1年內將體重降回與身高、年齡和性別相對應的標準體重,屆時將會被解聘。(示意圖/達志/美聯社)

[周刊王CTWANT] 近日,菲律賓國家警署(PNP)新任警察總長尼古拉斯‧托瑞三世准將(Nicolas Torre III)走馬上任,開始嚴格要求該國警察紀律。本月16日,托瑞才宣布撤換大馬尼拉地區8座城市的警察首長,因為他們治下的警署員警未能達到「5分鐘反應時間」的要求。相隔一天後,托瑞又在17日提出新要求,要針對菲國警察的體態進行嚴格的整頓。托瑞警告,若體重超重的過胖警察,不能在1年內將體重降回與身高、年齡和性別相對應的標準體重,屆時將會遭到解聘。

綜合菲國媒體報導,托瑞在17日發布警告,強調他將「嚴肅對待警隊體能標準的問題」,並援引菲律賓《共和國法案》(Republic Act,RA)第6975號第30條,即1990年內政部和地方政府法案,強調警職人員的體重「不得超過或低於與其身高、年齡和性別相對應的標準體重5公斤以上」。

根據菲律賓國家警察署現行規定,超重的警員有6個月到1年的時間,將體重控制到可接受的標準範圍內,但若未能按時完成的警員將被行政開除。

托瑞指出,對於部分因為疾病導致無法控制體重的警員,屆時則會有2個選項:因殘疾退役,或者轉任行政職務,「我們將就此事與國家警察委員會進行協商。」

據了解,托瑞於今年6月2日出任菲律賓國家警署警察總長,他強調:「身體健康是警察隊伍紀律性和專業精神的體現,每一位警官都必須成為健康和隨時準備的典範。」


菲國新任警察總長上任頒新規 超重警察「一年內減肥」否則解僱
托瑞(右2)於今年6月初出任菲律賓國家警署警察總長。(圖/達志/美聯社)

此外,在托瑞上任後,他立即宣布推動「3分鐘反應時間」的目標,後來修改為5分鐘,也就是警局在接到報案後,必須有警員在報案5分鐘之內抵達現場,並要求各警局和分局必須經常演練,直到達成目標為止。

他在6月16日告訴菲國媒體,經過針對大馬尼拉地區(Greater Manila Area,GMA)的警察反應時間進行測試,有8座城市未能符合標準,相關警察首長已被撤職。

據了解,所謂「大馬尼拉地區」,也稱為馬尼拉大都會區,由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市及其周邊的16個城市和1個自治市組成,總人口超過1200萬,是菲律賓人口最稠密的地區,同時也是菲國政治、經濟與文化的中心。

然而,大馬尼拉地區治安近年來有惡化趨勢,扒竊、搶劫與詐騙等事件頻發,不少台灣人也受害。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4月間就曾提醒台商與旅菲僑民注意人身安全。

據了解,菲律賓警察長期以來都有體重過重的問題。根據2012年報導,菲國國家警署有52%的警員體重超標,其中又有9%達到「過胖」標準,導致國民對警員追捕犯罪的能力產生質疑。2020年,時任的警察總長迪博德‧席納斯(Debold Sinas)也曾推動每月監控警員身體的BMI指數,自己還以身作則在4個月內減重2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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