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降娛樂稅 授權停徵特定項目
娛樂稅有望調降或停徵,演唱會、球賽票價將更便宜?財政部19日宣布,將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停徵或調降娛樂稅,並調整部分活動的稅率。被問到為何不直接廢除娛樂稅,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經考量後決定給予地方政府更多彈性。被問到藝文活動是否會更便宜,李慶華表示,會請地方政府多跟產業溝通。
不廢除但授權停徵
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娛樂稅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屬於地方稅,每年全國地方政府約有18.9億的稅收。被問到為何不廢除時,李慶華回應說,為保留地方財政自主之空間,經過考量與地方政府溝通後,認為娛樂稅不宜廢除,惟可授權地方政府視需要停徵特定項目娛樂稅。
此次修法將修正第2條,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需要、特定政策目的及衡酌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之娛樂稅,現行其他應課徵娛樂稅之課稅項目,修正為以財政部公告方式辦理,減少地方政府負擔。另外也調降部分課稅的法定上限。例如電影票從60%下降到15%,舞廳也從100%下降至50%。
不見得反應在票價
「觀光活動效應有可能高於課稅!」宋秀玲說,希望透過法規放寬,協助發展地方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同時保留地方財政自主空間。另外,還有歌唱與魔術等技藝表演活動稅率也從30%下降到15%,戲劇、音樂演奏則從5%下降到2%。
有媒體質疑,若地方政府停徵娛樂稅,球賽的球票、藝文與競技活動的費用是否會更便宜?李慶華表示,職棒或專業球賽已經有免徵娛樂稅的規範,財政部僅授權地方政府可有更多自主考量,但票價還是需要尊重市場機制,會請地方政府若停徵娛樂稅,可與相關產業積極溝通促銷等方案。
- 記者:台灣醒報呂翔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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